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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审判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回避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来源:广州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
[导读]:   丁一元律师,广州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

  丁一元律师,广州玩忽职守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刑庭审判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一、刑庭审判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特别关注: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二、被告人是否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出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本条旨在保护法益是亲属之间的伦理关系价值。

刑事诉讼法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明确免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但法律并不剥夺直系亲属出庭作证的权利,只要证人有此意愿,就可以自愿出庭。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被告人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对自己不利的,有权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由自己进行辩护或者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

回避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人的刑事问题,刑事诉讼的结果直接关系到被追诉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权利。那么刑事诉讼就必须要严谨公正。所以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同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是要回避的。

都有哪些回避方式

刑诉中的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在诉讼活动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的自己主动退出的。

申请回避是当事人及其法代、辩护人或者诉代向有关回避人员所在机关提起的。

指令回避是应该自行回避没有自行回避的,也没有被申请,有关机关的负责人依职权命令其退出。

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回避决定不服的救济方式是什么

申请回避就会有同意和驳回两种结果。对于被驳回申请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代可以在接到决定之日申请复议一次。被申请回避的人不能复议。

当然申请回避有符合回避情形的,就有不符合的,对于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符合法定理由的就会决定回避。回避的决定可以采用口头的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必须将决定记录在案。只有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才需要告知当事人。以便他们可以申请复议。